工作人员守则

1、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为人为本。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。

2、立足本职,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。工作严肃认真,作风踏实严谨,办事坚持原则,服务优质高效。    

3、严格遵守中心工作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按程序办事,严格遵守作息考勤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无故空岗;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活动。

4、严格遵守服务承诺,及时办理各项业务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。

5、遵守职业道德,树立服务意识,虚心听取意见,文明用语,主动热情,耐心解释,以理服人,热情服务,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,持证上岗。

6、努力钻研业务,学习理论知识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,做到岗位职责明晰,业务精通。

7、服从领导,分工合作,统一协调。

8、增加工作透明度。坚持政策公开、指标公开、条件公开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开、廉政措施公开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9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或请假时,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中心负责人。并由中心负责人调配代替班人员,与代替人员做好工作交接,代替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
10、办公桌上除摆放必要的用品资料外,不允许摆放其它杂物,保持卫生整洁。